垃圾短信严重违法
行业动态 | 作者: | 时间:2019-02-18 | 已阅:844
垃圾短信严重违法

http://www.law-lib.com  2006-12-5


来源:熊红

    “嘟嘟”,正在写这篇稿件的记者打开手机一看,“百平米独栋别墅再现平谷4A级风景区;现房、期房同时销售,赠送花园、露台、酒窖!热线电话……。”又是一条垃圾短信!据统计,我国每个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8.29个。针对垃圾短信日益泛滥的现状,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昨天下午对记者说,垃圾短信的发送者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宁权、通信自由权和消费自由权。

    一提起垃圾短信,很多人会立刻想到那些带有诈骗性质的所谓“中奖”或“退税”等信息,其实,大多数垃圾短信来自于商家。根据有关部门近日公布的第一次手机短信息状况调查结果,垃圾短信以商品广告、服务类信息为主,占所有垃圾短信的七成多。而记者调查后发现,这些垃圾短信,有的来自于违法群发短信的个人,

    有的则来自于正规企业通过“企信通”发送的。

  个人群发短信团伙作案分工明确

    深受垃圾短信骚扰的李先生拿出手机给记者看,“卖机票的和卖楼房的多,还有就是银行的理财产品、私人侦探什么的。我都不知道,他们怎么知道我手机号的。”李先生曾向移动公司投诉,客服人员也感到无奈:“人家买了手机,我们不可能不让人家发短信,如果收到垃圾短信,你可以向110举报。”其实,移动公司自身也成为垃圾短信的受害者。买张电话卡为客户发N个短信,然后欠费不交,成为一些“经营者”的赚钱诀窍。

    记者在丰台法院见到了刘庆国等以经营垃圾短信业务为生的6人。这几个最初连电脑都不会用的人,被抓前天天都熟练地用短信群发器,通过电脑向北京人的手机上发送着垃圾短信。长得高高大大的高占武专门负责和瘦小的王浩办假证件、假营业执照,然后不断地从移动公司骗出全球通电话卡,再把电话卡以每张30元或50元不等,卖给张应起等两人。刘庆国和刘庆军负责“拼缝”,即在网上以“广告经纪”的网名承揽业务,他们以每条两分多钱的价格承揽到500万条短信的业务后,再以每条1分多的价格转给张应起等两人。张应起等两人则专门负责把数百万条垃圾短信发送出去。这些短信,内容多数是推销产品。至案发时,刘庆国等6人利用短信群发,恶意透支话费,已使移动公司损失了30万余元的电话费。

    据了解,和刘庆国等6人类似的以经营垃圾短信为生者不在少数。许多人还属“累犯”。像刘庆军在2005年就因群发短信被抓,后来被罚了5万元后放了出来,又继续干老本行。

  企业群发短信

    名义正规实则扰民

    翻看李先生收到的垃圾短信,发现有些短信的来源不是手机号,而是“6201”和“6206”打头的一群数字。这种短信不同于用手机号发送的短信,因为它是通过特服号“6201”短信群发服务通道发送的,而“6201”是移动公司推出的企信通业务。

    在移动公司对企信通的业务介绍中载明,每月月租费5万元,可以发送免费短信100万条,超额部分每条5分钱。移动公司在介绍企信通时有这么一条:企业可以通过企信通平台,以短信的方式将新产品信息、促销信息等发送给目标客户,结合对客户消费行为的分析,还可以有针对性地将产品推荐给客户。

    记者以一家广告公司员工的名义,表示圣诞节将到,广告公司的客户要发送300万条促销短信,以此向代理“企信通”的一家公司咨询价格。该公司业务员很热情地说,像这种规模的业务量,可以优惠到4分钱以下,如果用北京移动的“6201”,要求是不能随机找一个号段发送,而要促销企业提供号码,如果用上海移动的短信群发通道,甚至可以随机找号段群发。

    记者采访北京移动时,该公司人士只申明一点:移动公司只是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管理。

  专家说法

    垃圾短信严重违法

    “发送垃圾短信是典型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中消协法律顾问、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垃圾短信首先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宁权。有时候半夜收到垃圾短信,有时候正开车时收到,已经影响了大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其次,垃圾短信侵犯了消费者的通信自由权。消费者是手机的终端用户,现在却被强制接收垃圾短信。此外,垃圾短信还侵犯了消费者的消费自由权。虽然垃圾短信是免费的,但这种未经同意擅自向他人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强迫接受服务行为。

    邱宝昌认为,用短信做广告可以说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暴露出的问题诸多。在这方面应该建规立制,比如对于短信群发器,可以作为特殊物品进行管制。对于企业,应该规范其行为,如果未经消费者同意就擅自给消费者发送短信,就要给予处罚。对于消费者,可以从技术上有选择,消费者可以设置同意或不同意接受该类短信。邱宝昌强调说,不管以后怎样建规立制,企业都不能把自己的盈利增值点,建立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记者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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