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完善统一适用机制 提高司法公信力
行业动态 | 作者: | 时间:2019-02-15 | 已阅:932

北京法院:完善统一适用机制 提高司法公信力

http://www.law-lib.com  2007-1-12

来源:人民法院报

    北京法院立足于完善民事审判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提高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采取有效的审判管理举措,有效地避免司法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北京法院把提高司法规范性和统一性作为目标,逐步完善审判机制。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在案件受理后对于可能涉及司法标准差异的案件,区别不同类型分别予以登记,对可能涉及到司法标准差异的案件,指定专门的合议庭集中审理,重点跟踪。坚持依法纠错和维护裁判稳定并重的原则,落实“依法维持,慎重改判,限制发回,强化调解”的方针,维护一审判决的稳定,坚持“同案同判”和法律适用尺度的一致性,严格限定发回重审的事由,避免发回重审适用的随意性,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提高适用法律的弹性。

    为了统一司法尺度,北京法院建立了“审判信息迅速传递机制”和“法律观点协调沟通机制”。近年来,北京法院在制订涉及各民事审判业务庭共性问题的文件时,都要经过各庭共同研讨,交流意见,达成共识,还经常对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及新的法律法规进行研讨,形成研究意见或会议纪要下发,这成为全市法院研究统一司法尺度的重要平台。

    北京法院加强、规范疑难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指导制度。改革请示汇报的内容和程序,维护审级之间的独立性,提高解决问题的普遍性。对于部分涉及司法统一的新类型案件,北京法院变“案件请示”为“移送上级法院审理”的方式,适当提高部分案件的审级,提高司法统一的程度。

    北京法院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及时针对审判实践中的疑难法律问题研究制订规范意见。近年来,北京高院陆续出台了关于物业管理、商品房买卖、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汽车消费贷款纠纷、公司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因域名注册使用而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关于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冲突纠纷案件等30余件适用意见,有力地指导了审判实践。

    北京法院加强与仲裁委、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沟通协调。北京法院与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联合召开的劳动争议案例研讨会,已经连续进行六年,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方面和涉外仲裁司法监督方面也与仲裁委达成了共识。

    北京法院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通过典型案例指导审判实践,统一司法标准。仅2006年,北京高院就编发《北京法院指导案例》128期,出版《审判前沿》4辑,对商品房买卖、拆迁补偿、土地权益保护等类案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协调,统一司法尺度。 (记者 鲍 雷 刘玉民 通讯员 亓培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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