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聘请高通律师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所内新闻 | 作者: | 时间:2019-02-15 | 已阅:907

201312下旬,经过公开选聘,国家邮政局正式聘请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国家邮政局,于2008年设立(副部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国家邮政局拟定邮政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邮政监管责任,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推进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保障机制,提出邮政行业服务价格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负责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负责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且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邮政组织,处理政府间邮政事务,拟订邮政对外合作与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处理邮政外事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涉及港澳台工作。

    国家邮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和国家邮政局有关招投标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国家邮政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高通律师事务所在竞过程中,充分展现了自身的业务和人员优势,最终国家邮政局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现合作已顺利展开。

    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将为国家邮政局提供总额和法律服务。包括:对国家邮政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风险评估;协助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国家邮政局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国家邮政局实施查封、扣押等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审查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协助开展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协助研究过路法规;协助论证规章草案的法律争议;为国家邮政局行政复议提供法律咨询;对国家邮政局在行政管理中涉及的疑难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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