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清偿不了全部债务,员工能优先受偿吗?
立法焦聚 | 作者: | 时间:2017-12-21 | 已阅:1223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论是个人欠款还是公司欠款,都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如果公司破产或者解散无力偿还债务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就有相关的清偿顺序的规定。那么,公司欠款倒闭债务要怎么清偿,其员工能优先受偿吗?



1员工能否优先受偿?

公司倒闭之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先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和企业所欠的税款。前者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后者是要保障国家的税收利益。因此,企业债权的清偿留到了最后。

2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如70万财产中,有属于担保物的,不属于破产财产。剔除该部分后,剩余部分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进行债务清偿。

3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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