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破产重整保住安溪铁观音著名商号
立法焦聚 | 作者: | 时间:2018-04-12 | 已阅:1231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者:高通所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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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破产审判的10个典型案例,包括福建安溪铁观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案等,受到社会关注。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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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是中国茶叶主产区之一,茶业是当地人的重要生计来源。福建省安溪茶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溪茶厂)成立于1952年,是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三大国营茶厂之一,系福建安溪铁观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观音集团)全资子公司。


铁观音集团成立后,投入大量资金用启动上市计划并于2012年6月进行IPO预披露,拟投入数亿元资金启动上市计划。但是2013年,因国家政策变化、证监会启动更加严格的核审,安铁集团不得不终止了上市计划。


随后,安铁集团的经营状况开始恶化。受经济增速放缓、茶业市场行情遇冷、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以及电商冲击传统线下实体店等影响,企业承受了巨大的经营压力,尤其是上市过程中,投入了数亿元资金进行品牌化建设与产品体系构建,最终公司陷入了资金周转的困境。


虽然安铁集团在资金运转过程中遇到困难,但业界认为,该公司仍具有核心竞争力、深厚的历史积淀、优秀的品牌价值、较强的科技团队、完善的销售渠道。更重要的是,“安溪铁观音集团”这一著名商号,是与安溪铁观音这一地理标志商标紧密关联的,安铁集团能否脱困,对安溪乃至泉州市都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1月份,债权人分别申请铁观音集团和安溪茶厂重整,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溪法院)分别受理两个案件。安溪法院受理后以案件疑难复杂为由将案件移送泉州中院审理。


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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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受理后,督促管理人完成了接管企业、继续经营、继续履行合同、债权申报、遴选战略投资人、确认破产债权、拟定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执行等一系列工作。


裁定确认铁观音集团债权41家合计约4.78亿元、安溪茶厂债权137家合计约3.32亿元(其中茶农债权人83名,债权金额合计约776万元)。


管理人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引入投资人向铁观音集团增资2.2亿元,持有铁观音集团股权76.2%,原股东的股权稀释为23.8%;铁观音集团7.54%(其中10万元以下部分清偿率30%),比清算条件下的清偿率提高三倍;安溪茶厂普通债权清偿率16%(其中10万元以下部分清偿率40%),两案重整计划草案均获得高票通过。


2016月11月3日,泉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2017年8月31日重组方投资全部到位,2017年10月31日,泉州中院裁定确认两案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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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通过破产重整制度促进传统农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典型案例。安溪茶厂、铁观音集团等企业共同形成了茶叶种植、生产、研发、销售的产、供、销一体化涉农企业。重整成功使“安溪铁观音集团”这一著名商号得以保留,带动茶农、茶配套生产商、茶叶营销加盟商相关产业发展;且投资方“互联网 ”思维模式、合伙制商业模式、“制茶大师工作室”等创新模式的引入,对传统农业企业从营销模式、产品定位、科研创新等方面进行升级转型,同时化解了金融债权约5.8亿元,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此外,本案中,经审计机构和管理人调查,两家企业在主要财产、交易渠道、账册等方面不存在高度混同情形,故未采用实质性合并重整的方式,而是采取分中有合、合中有分的审理模式对于安溪茶厂和铁观音集团两个关联企业进行重整。基于两家企业母子公司的关系,招募同一个投资人作为重整案件的重组方,最大限度整合两家企业的资源,提高重整的价值,实现债务人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商号价值的典型性。“安铁集团与安溪茶厂被适用重整程序时的主要原因,不是经营问题,而是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所致,两家企业本身就是优质资源。‘安溪铁观音集团’这一著名商号与‘安溪铁观音’这一地理标志商标紧密关联,也具有巨大的潜在价值。如果对公司适用破产清算程序,这一著名的商号无法实现,将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因此其商号价值与上市公司独特的‘壳’资源价值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重整后的安铁集团,能否为帮助安溪乃至中国茶产业的转型升级,这是许多业界人士关注的。近年来,除了安铁集团折戟IPO之外,国内还有多家茶企冲击过上市,如华祥苑、信阳毛尖集团、四川竹叶青茶业、杭州龙井茶业集团等多家知名茶企IPO均以失败告终。资本已经成为中国茶企转型升级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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