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士、比利时鲁汶大学通信与信息技术法硕士、美国杜克大学国际法研修班文凭、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哲学博士候选人(全额奖学金)、英国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文凭。曾经在某著名跨国矿业集团任中国首席代表。
主要专业领域:涉外矿产资源法、环境法、能源法、知识产权法; 协助过《政府采购法》专家组工作;参与翻译了著名的宪法学专著《美国宪法的决策过程》。多次参加国外学术论坛与研讨会并宣读论文。撰写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兼职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