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几经转让 ,出现租赁纠纷
建筑与房地产 | 作者: | 时间:2014-07-10 | 已阅:1299

土地权几经转让 中山车商与业主再现租赁纠纷
  “我们4S店被其他汽车品牌的货车包围了。”昨日,记者接到中山 (论坛)胜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求助电话。该店总经理郑伟雄称,物业新业主不仅将4S店的出入通道用大型工程车挖烂,还调集新业主投资其他品牌的货车,将4S店团团包围。
  现场:货车包围4S店
  昨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位于中山105国道旁边的中山胜达4S店通道已经完全被其他品牌的货车包围,在通道外面一名中山胜达的员工在向驾驶车辆进入该店的驾驶人,告知绕道进入4S店的方法,而一些养护的车主直接将车停在了105国道的旁边。记者随后进入中山胜达4S店的门口,发现通道路面的一端已经被挖烂,而另一端已经积蓄了一定深度的积水,并且水泥路边也有明显被挖掘机挖过的痕迹。
  中山市胜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郑伟雄告诉记者,新业主先是否认租赁合同,继而在理亏的情况之下竟然采取堵路、封路、将路挖断等极端方式公开挑衅,并威胁断水断电,造成公司一万多保有客户在做车辆维修保养时无法正常出入,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原因:土地权几经转让
  郑伟雄告诉记者,2004年,中山胜达与中山市联发汽车城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租赁现中山胜达的土地经营4S店,租期20年,考虑时间价格变化,前10年固定价格,后10年如乙方继续租赁甲方同意按市场价格优惠10%作为乙方的价格等明确约定。
  但在中山胜达与联发公司的租赁期间,联发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给中山市华凯花园房地产 (论坛)有限公司,并在2010年1月1日与中山胜达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土地续租期至2019年6月,后来华凯公司又将土地使用权转给中山市俊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郑伟雄说,转让期间,华凯公司及俊诚公司均未曾书面告知过中山胜达。俊诚公司受让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损害了中山胜达作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现今俊诚公司未向中山胜达沟通提前收回土地的赔偿问题,设法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否决之前联发公司、华凯公司与中山胜达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一意孤行地采取一切非正规手段,干扰及阻碍中山胜达合法正常的经营。
  新业主:仅留一条通道
  郑伟雄介绍,中山胜达4S店旁边新建了一座汽车销售网点,其用来包围中山胜达4S店的货车,与俊诚公司是同一个老板。“他们挖烂路,并且用货车堵住通道,是为了逼我们快速搬迁。”
  最开始俊诚公司将所有的通道都堵起来了,后来我们报警,他们才留下一条仅容纳一台车辆通行的车道出来,要知道这里以前可是40米的通道,政府方面也表示,商业 (论坛)纠纷让我们双方协商就好。记者在华凯公司投资的汽车网点看到,里面仅有几个工作人员在里面,寻找公司的负责人,大家表示不在公司,对相关的事情也不知道。
  律师:买卖不破租赁
  “在业主方交易土地的过程中,需遵守一条规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土地买卖之后,新业主要不破坏原业主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中山律师邝昕认为,4S店不仅可以要求业主方赔偿双方签订的物业租赁的赔偿损失,还可以就4S店的固定资产投资向业主方提出索赔。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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